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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女子八达岭长城刻字留名被找到,景区已移交派出所处理

极目新闻     2026-03-25 08:19:06     手机看旅讯     字号:T | T

  3月23日,有网友发视频称,北京八达岭长城上,有两名女子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留念,其中一人刻字、一人在旁拍摄。3月24日,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目前景区已找到涉事的两名女子,并移交给了派出所处理。

  视频画面显示,一名身穿白色上衣、红色长裤的中年女子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用力刻字,一旁一名身穿彩色条纹上衣、黑色长裤的中年女子在使用手机拍摄,疑似在记录同伴刻字的过程,事后长城城墙砖上可以清晰看到“张丽、蕊霞姐妹留念”的字样。

  3月24日,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此事当天已有其他游客反馈,视频中的两名女子刻字的情况属实,事发时间为3月23日,目前景区工作人员已找到涉事的两名女子,并将其移交给了派出所处理,后续会由公安机关负责。

 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内此前发生过有游客在城墙砖上刻字的事情。据百姓关注此前报道,3月2日,一名游客在城墙砖上刻下“河南曹通”字样,被拍下视频引发热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故意损毁文物、名胜古迹可处警告、罚款,情节严重者可拘留,若行为恶劣,还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

 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,在八达岭长城刻字属于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的行为,违反《长城保护条例》《文物保护法》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75条刻划、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、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八达岭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世界文化遗产,二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罚款,同时需承担对长城墙体造成损害的修复、清理等民事赔偿责任。

  据文明延庆去年8月发布的消息,有游客拍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检票口见到的一幕,只见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着五月5名游客在长城刻划的违法行为,上述游客均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。

【来源:极目新闻 】(责任编辑:张 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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